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10:39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