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16:48 回复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公司公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4、《代办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