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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主对已出卖但未过户车辆致人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麻*生 山西-吕梁 婚姻家庭 2020-07-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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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12:50 回复

    原车主将机动车出卖给他人,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该机动车法律上的所有人,买受方是该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和实际侵权人,其应当就该机动车造成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既可向原车主、也可向车辆买受方主张权利。如果车辆买受方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第三人可以将原车主作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原车主亦可以在赔偿受害者后要求车辆买受方赔偿其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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