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0 08:43 回复
1、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而言,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2、 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
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3、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
4、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5、削债或称债权打折。
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
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7、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
8、融资减债。
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