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0 08:58 回复
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使自己在劳动者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
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证明双方约定合同内容,
甚至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使维权处于被动地位。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迟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如下的法律责任。
(一)支付双倍工资(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三)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将面临赔偿损失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