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0 12:04 回复
当公司的所有财产都不足以偿还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对于这些债务的偿还有一定的规定,要想拿到公司偿还的债务,债权人要先进行债权申报,对于公司欠下自己的财产向清算组进行申报,清算组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出现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债务的时候,则按照比例来偿还,直到公司没有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