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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配偶回来了怎么办

陌*子 上海-崇明 婚姻家庭 2020-07-2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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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07:11 回复

    如果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配偶又回来了,可能会申请撤销其失踪或死亡的宣告,

    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原状,但人身关系不自动恢复。

    就是说,继承所得的财产,要返还原物或者作出适当补偿。但是一旦已经进行离婚诉讼并得到离婚判决,

    或者经宣告其死亡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可自动恢复。

    如果已经再婚,现在的婚姻关系不受其失踪或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影响。

    当然,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应宣告失踪或死亡而被解除,被宣告的当事人回来后仍然要承担对子女的责任,

    但是若然子女已经被收养,不得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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