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07:15 回复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货物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先按照当事人约定,同时法律也是提倡当事人对货损发生进行预先约定。
法律之所以提倡当事人之间对货损赔偿额进行事先约定,主要是因为由于货损发生后难以确定货物的受损程度和货值,而事先约定有利于托运人对货损取得充分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