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09:01 回复
外国作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创作并发表的作品。
外国作品,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者或者合作创作人之一,或者著作权人、合作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
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公民的作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的,
其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外国作品通过合法渠道在中国出版,其权利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社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定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