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09:31 回复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
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
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
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
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
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
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