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15:30 回复
法律规定,儿媳继承公婆的遗产,在除遗嘱指定之外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就是发生转继承。
儿媳妇的配偶在继承公婆遗产之前那么去世了,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可以转继承本来由老公继承的相应的遗产。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为明确保护妇女的此项权利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那么由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妇在特定的法律条件下依然可以继承公婆的相应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