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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J*呀 内蒙古-兴安 劳动工伤 2020-07-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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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16:58 回复

    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

    个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因此,个人之间签订的只能是劳务关系或者是承揽合同等。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年满18周岁。

    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平等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政治上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

    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

    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愿望,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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