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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M*乐 安徽-宣城 劳动工伤 2020-07-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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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1 14:54 回复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

    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可以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将第一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交到你第一次鉴定的机构,

    由他们把资料封存,然后你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知你带资料去鉴定,

    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出具的鉴定结论不管是升级别了还是降级别了,都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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