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2 07:57 回复
企业拒绝为外地员工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外地员工并不用过分担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公司就其没有办理缴存登记、帐户设立、不缴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均必须受到相应的制裁。
若企业拒绝为外地员工缴存公积金,外地员工最简单的维权途径就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