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2 16:58 回复
夫妻财产约定是家庭内部对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该约定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要以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为前提,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对房产做出约定的,
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清偿债务,妻子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为由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