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布*盖 吉林-长春 婚姻家庭 2020-07-22 22:2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2 22:23 回复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