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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行为行政与刑法关系

行*冰 重庆-南岸 刑事辩护 2020-07-23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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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07:51 回复

    非法集资的刑事和行政标准不一样。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刑事犯罪,需要具备特定的构成要件和最低的起刑点。

    对于行政监管层面,认定非法集资的核心要素只有两个:集资性质和面向社会公众。

    因此,对于行政监管者来说,只要是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无论是否采取了公开宣传手段,都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活动。

    行政认定也不是刑事认定的必经程序。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行政部门没有认定的,不影响刑事方面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但是,在刑事审查中,可以参考有关行政部门的意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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