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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该给到何时

倔*森 吉林-延边 婚姻家庭 2020-07-2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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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10:16 回复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岁时止。

    子女年满18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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