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10:53 回复
申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二)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申请书应提交的法院:
1、申请人的申请应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向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