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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代理合同是否生效

待*腰 上海-嘉定 公司法务 2020-07-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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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11:37 回复

    越权订立的合同一般是不生效的,这类合同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具有恶意,那么此时,合同就不具效力。

    因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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