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申请公司设立无效

玉*棠 浙江-杭州 公司法务 2020-07-23 11:1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11:14 回复

    认定公司设立无效的单位是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

    原告限于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股东、董监高、职工),被告为公司。

    未查明案情,便于补救公司设立瑕疵,法院可依职权或者原告请求,追加第三人(包括瑕疵出资股东)。

    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基于公司设立无效的瑕疵较重,且处于持续之中,原告可以随时提起无效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