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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童*娘 北京-东城 公司法务 2020-07-2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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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07:14 回复

    (一)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

    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称为募集设立的公司。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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