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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24 08:12 回复
填写《社会化发放人员增减及发放信息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死亡人员火化发票原件(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死亡人员工资卡复印件至死亡人员所在单位申报(街道管理的由街道申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供养直系亲属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