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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24 18:01 回复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而休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则为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有关规定,在分别计算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工资、隔离观察期间工资、陪产假工资、产前检查工资等项目时,也是按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支付,即也不可扣除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