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4 09:30 回复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探视权这点相信绝大多数夫妻都知道。
但对于具体如何行使探视权确不太清楚,关于探视时间的长短如何处理往往会产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说明原因,为什么要减少探视时间,
如果实在协商不了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此时需要了解法律上对于探视权的规定。
1、可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协议书上的规定来执行。
2、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能解决探视问题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和孩子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