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丈夫单位未办生育保险妻子有权要求补偿吗

墨*笑 广东-茂名 婚姻家庭 2020-07-25 07:02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5 07:07 回复

    一方面,公司必须为你丈夫办理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中所指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故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

    则不分男女,其均负有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另一方面,你可以享有丈夫的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据此,你可以依法维权,获得生育医疗费用补偿。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