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5 07:07 回复
一方面,公司必须为你丈夫办理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中所指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故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
则不分男女,其均负有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另一方面,你可以享有丈夫的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据此,你可以依法维权,获得生育医疗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