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5 11:49 回复
卖房者的权利主要有:
1、卖房者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购房款。
出卖人可以直接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也可以诉诸法院要求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另外,出卖人可以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购房款为由而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如果超过约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收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