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5 10:27 回复
(一)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其配偶偿还。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婚前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偿还的情形。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
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