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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唯*少 广西-北海 劳动工伤 2020-07-26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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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6 07:04 回复

    首先是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

    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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