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6:54 回复
根据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具备人力骑行功能的两轮车辆,属于非机动车。
最大设计时速在20km/h到50km/h之间,整车装备质量大于40kg的,以及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均属于机动车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和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三)“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