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7 13:41 回复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限于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形,撤销机关是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保护妇女的权益,妇女在社会的地位中往往处于弱势,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女性,受胁迫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
如果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法律考虑到其人身受到限制,所以另行规定了恢复人身自由之日开始对时效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