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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

雯*e 河北-衡水 婚姻家庭 2020-07-27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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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7 07:26 回复

    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有:重婚的;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如果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了的,则法院将对此诉求不予支持。

    例如:某男已满22周岁,某女只有19周岁,双方隐瞒了年龄而取得了结婚证,两年后,双方发生矛盾,女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两年过去后,女方已满21岁,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所以法院将不予支持此请求。

    申请婚姻无效之诉提出后,法院查明确属无效婚姻,应当作出宣布无效的判决。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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