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7 15:26 回复
婚后买房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
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