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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07:15 回复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但每个地区情况不一样,建议咨询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