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7:13 回复
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之前,
是存在结婚若干年后某些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但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之后,
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
否则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