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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08:21 回复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是属于身体受到伤害一方的个人专属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