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11:22 回复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方资金进入融资方的模式通常为两种,一种是资金全部进入注册资本,一种是部分资金进入注册资本,部分资金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股份回购条款的效力仅及于股权对应的投资额,因此,投资者在通过股权回购条款安排资金退出时,
务必明确投资金额所对应的股权比例,对其他不占股权的资金通过其他方式安排资金退出渠道。
投资者在以股权回购作为资金退出方式时,要审慎选择回购主体,公司回购股权可能因侵害其他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执行,
在确定回购主体时,第一选择是信用较高的股东。
【法律依据】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