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法律顾问团
2020-07-29 07:37 回复
企业职工因过失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刑,并由企业保留职工身份的人员,刑满释放的,又由原企业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从服刑前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