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9 08:23 回复
一般以后以下两种情况:
1、尽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民法等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应该返还相应的出资。
2、按公司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该返还出资,但这不意味着发起人就一定能拿到钱: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公司设立失败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要是设立公司的出资已经用以清偿费用及债务的,通常不能再返还,甚至要是出资不足清偿的,反而需要按照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摊费用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