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9 11:16 回复
1、孩子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若是出现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小黄车导致受伤的,其监护人将是第一责任人,将承担主要责任。
2、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责任认定,要分两种情况看待:如果运营商对注册用户进行了身份审核,
且单车不存在质量问题,则运营商不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责任,但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对小孩给予补偿。
若运营商未进行身份审核,或单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设计缺陷、质量瑕疵、他人使 用后损坏未及时修复等,运营商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