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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

小*茸 黑龙江-双鸭山 婚姻家庭 2020-07-2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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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9 11:42 回复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想离婚,首先得有结婚证,也就是能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证件,或者是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2、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包括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事例证明,以及分居的时间和因。

    3、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一般来说两个人分居两年,只要没了感情就可以协议离婚,但前提是没有感情。

    4、如果夫妻两个人有子女,必须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以及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是否婚生、收养、继子女等等,成年子女是否经济独立,子女和父母关系是否融洽,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条件有没有义务。

    5、如果需要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可以提供财产约定书,如果一方属于照顾老人,都是需要提供政策和对应材料。

    6、相应的财产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数额等等。

    7、结婚之后如果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也就是房产,产权登记的,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为非共同财产。

    8、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可是在这个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这个限制范围内。

    9、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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