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报价后又没合作要不要赔偿缔约损失

豚*k 北京-房山 经济纠纷 2020-07-31 07:55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07:59 回复

    并不一定。如果磋商时一方报价,并最后双方又没合作,但对方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提供的报价,并给对方造成利益损失的,那么即要赔偿缔约损失。

    并且,双方未达成合作,但给无过错方造成固有利益损失的,也要赔偿缔约损失。反之,无过错方未遭受相应损失的,那么另一方即不承担损失赔偿。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