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13:38 回复
首先,离婚时一方没带过孩子的,法院不会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
其次,法院审理时将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分情况进行判断:
1、哺乳期内的孩子,为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一般会判其归女方抚养。
2、哺乳期后的孩子,父母可以先行协商抚养人,如果双方都要抚养孩子并且互不让步的,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2)双方的生育能力;
(3)双方的经济收入;
(4)双方的文化水平;
(5)双方的工作性质;
(6)双方的生活习惯,比如酗酒、赌博等;
(7)双方的生活环境,比如居住地的基础设施;
(8)双方的父母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