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5 10:16 回复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一次性的伤害后果。
伤害后果既有受害人身体上显而易见的伤痕等,也包括长期遭受精神折磨造成的心理健康损害。
有学者认为,现实生活中,更普遍更广泛的是那些每次都看似没有严重后果,却对受害人伤害一点也不轻的家庭暴力案件。
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以加害一方的暴力行为是否已成为一种行为模式为认定标准。
受害人稍有不从,就会挨打或者受到恐吓,使其产生恐惧,害怕再次遭到暴力而被迫服从。这样的行为就已经构成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