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07:10 回复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
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