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1 09:15 回复
第一,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第二,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也不得假释。
这是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有别于其他罪犯,因而不能将累犯与其他犯罪嫌疑人横向比较。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