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1 07:58 回复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订金合同的签订,只是使双方负有依约就房屋买卖合同诚信谈判的义务,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并没有最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如果开发商拒不返还订金,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