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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损害赔偿存在争议怎么办

邓*森 四川-宜宾 婚姻家庭 2020-08-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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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1 10:56 回复

    1、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调解的,

    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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