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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酸*酸 河南-濮阳 公司法务 2020-08-0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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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1 11:05 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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