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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C*冰 江西-新余 债权债务 2020-08-0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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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1 08:05 回复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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